經營理念

 

 

使命

1.培養所需芳療美容專業知識與技能,促進就業,以成為專業從業人員

2.爭取會員/學員的工作權益,並提升生活品質

3.提供美容企業主專業人才培訓

 

 

願景

成為南部芳療教育體系的標竿單位

 

 

核心價值

團隊合作

誠信

終身學習

訓練政策

教育訓練政策

(一)承諾

1.落實TTQS訓練,使學員皆能獲得專業的訓練、培育與指導。

2.提供完整職能分析,讓學員獲得專業技術與知識,輔導考取專業證照,作為市場競爭力提昇的憑藉。

3.輔導學員轉業、就業或創業的機會。

(二)理念

1.使命:培養所需芳療美容專業知識與技能,促進就業,以成為專業從業人員;確保會員/學員的工作權益,並提升生活品質。

2.核心價值:團隊合作/誠信熱忱/終身學習

3.願景:成為芳療教育訓練體系的標竿單位

(三)範疇及對象

1.訓練業別:美容美體業、健康照護產業

2.對象:(1)在職者(芳療師/美容師/月子中心照護人員/居家照護月嫂/護理人員/褓姆人員/養護中心照護人員)

(2)待業者

(3)想轉業者

(4)有興趣者

(5)企業單位(美容美體業者/孕產婦按摩業者/月子中心業者/養護中心業者)

(四)責任

1.技能培訓:配合政府政策,掌握產業需求,強化實務課程,創造學以致用、學以就業,提供實習場所,達到訓用合一,持續開拓學員就業競爭力,使經營上可永續發展。

2.考照輔導:提供國內外專業證照課程,輔導學員考取證照,增強市場競爭力。

3.終身學習:創造優質學習環境,辦理『再回訓』課程,讓學員終身學習不斷軌。

4.就業媒合:建立廠商媒合平台,輔導學員就業,提升就業機會。

(五)流程與辦法

1.補助申請

(1)參加「產投課程」之學員,凡具勞、漁、農保身份,未違反計畫規定出勤標準,結訓後本會將代為申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『3年7萬』的訓練費用補助。

(2) 參加「失業者訓練」之學員,凡符合課程相關規定者,本會將代為申請『生活津貼』補助。

七、退費機制

1.產投課程:於開訓日前退訓者,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核定訓練費用之5%;已開訓但未逾訓練課程總時數1/3者,訓練單位應退還核定訓練費用50%;於已逾訓練課程總時數1/3時退訓,不予退費。

※註:前述規定係適用於學員申請退訓情形,如因違反參訓課程主管機關出勤標準致遭退訓,則不得申請退費。

2.自辦課程:依據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二十二條,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,因故離班者,應依下列規定退費:

一、學生自繳納費用後至實際開課日前離班者,退還約定應繳納費用百分之九十;預繳金額未達百分之十者,不得向學生追繳。

二、實際開課日起第二天(次)上課前(不含當次),退還約定應繳納費用百分之七十。

三、實際開課日起第二天(次)上課後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者,退還約定應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
四、實際開課日算起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。